鉴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2026年起调整自学考试教学大纲,原有英语(二)课程已取消,结合我校实际,经研究决定对《沧州交通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》中的授予条件进行调整。
原文件第三章第四条“学生必须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”规定:(四)通过自学考试本科段统考课程英语(二)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4)成绩≥425分,或在校期间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。其中"通过自学考试本科段统考课程英语(二)"取消。
该规定自2026年1月30日开始执行,凡是2025年12月以前已通过的自考英语(二)成绩我校均予以认定。
其中"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4)成绩≥425分,或在校期间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"认定条件不变。
特此通知
沧州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1月29日